時間:2016-12-17 11:47:39 編輯:5號網-zhaowei 437
春節是一年中最重要的一個節日,是在外工作一年后家人團聚相處的日子。因此,假期也是最長的。但是有的公司春節期間可能會涉及到加班問題。那么,2017年幾班是哪幾天呢?加班工資怎么算呢?
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調休,放假7日
1月27日(星期五,農歷除夕)、1月28日(星期六,農歷正月初一)、1月29日(星期日,農歷正月初二)為法定節假日
2月3日(星期五)、2月4(星期六)日照常上班
春節是法定假日,初一、初二、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,也是帶薪假期。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的300%計算。
而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,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,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應得報酬200%的計算。
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: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,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一般為21.75天。以一個約定月薪為6000元的職工為例,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6000元除以21.75天即275.86元;如果企業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,則應支付其不低于275.86元的3倍即827.58元的加班工資。
節日期間單位要求員工加班,必須征得員工同意,否則員工有權拒絕加班。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相關人員提醒勞動者,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證據,如果員工拒絕加班,單位不發加班工資,但也不能倒扣正常工資。
此外,一些單位、企業習慣在春節給員工發過節費,其往往被當做員工的加班工資。對此,有關人士表示,春節過節費和加班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前者是對員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褒獎,類似于年終獎,但并不能代替加班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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